省招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识破不法分子招生诈骗伎俩
日期:2006-08-05 17:29:00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近段时间,发现个别不法分子假冒招生工作人员,坑骗考生及家长。为进一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省招办负责人近日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充分了解国家和四川的招生政策,谨防不法分子的招生诈骗活动。
省招办负责人说,从近几年公安机关侦破的招生诈骗案件看,不法分子实施招生诈骗的手段并不高明,他们利用考生和家长对国家和省上制定的招生规定和办法不了解,对高校录取规则和流程不清楚,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够,恣意编造谎言,骗钱骗物。为了帮助考生及家长识破不法分子招生诈骗伎俩,省招办负责人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注意从以下几种情形,明辨真伪,切勿轻信上当。
1.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按照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军校招生和地方院校招生一样,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军事院校不会派员到各地招生。因此,凡打着军校招生人员到各地招生的,均属骗局。
2.吹嘘自己神通广大,可以拿到军校“特招指标”,要求家长支付指标费,即可录取。这是一种典型的诈骗行为。军校与其他高校一样,除收取国家规定的费用外,不得收取考生和家长的任何费用,不法分子设套圈线,蛊惑人心。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举报,以便公安机关重拳出击。
3.利用录取信息时间差进行诈骗。每年录取期间,总有一些骗子利用录取信息时间差骗取考生及家长的钱财。他们根据家长提供的考生号,通过各种查询功能了解录取情况,把本属于正常投档录取,说成是自己找关系和朋友,花钱疏通关系才录取的,并以此向家长索取钱财。这里,必须提醒考生及家长“分够了,不用找谁;分不够,找谁也没用。”
4.假冒公文。不法分子为取得考生及家长信任,往往提供一些伪造公文,如录取函、入学通知书等,上面盖有伪造公章,有的还印有虚假编号。遇到这种情况,考生及家长应仔细辨别真伪,通过正规渠道查询,或到录取学校的网上查询。录取通知书包含学校简介、报到须知和相关注意事项等,由学校统一寄发,不通过私人转交,由私人转交并索取钱财的,一定就是骗子。
5.混淆不同类型办学方式,这是招生骗子最常用的欺骗手段。目前,除了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而不同形式的高等教育招生类别与入学条件是不一样的。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不同形式的高等教育形式,欺哄考生及家长,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上名牌大学。结果考生拿到的录取通知书,并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录取通知书,而是其它形式的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
省招办负责人特别提醒,今年对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采取了重新征集考生志愿的办法,这是一项高校和考生“双满意”的阳光举措。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机会,口称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要缴钱,这纯属造谣。任何打着征集志愿幌子收钱的行为,都是诈骗行为。
省招办负责人还提醒考生及家长,对非正常的招生行为,一定不能轻信,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否则,既耽误了考生前程,又造成家庭财产损失。对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这位负责人还说,考生及家长可以完全放心,招生“阳光工程”,不仅增强了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而且为我们每个考生提供了一把公平、公正、公开的“保护伞”,考生及家长千万不要被不法分子花言巧语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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