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及各类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日期:2005-06-24 12:03:00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本站讯 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我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及各类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省招生委员会全委会议审定,现公布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文科
本科第一批570分;本科第二批519分;本科第三批493分。
2.理科
本科第一批598分;本科第二批550分;本科第三批525分。
3.为便于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高职(专科)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文科240分,理科240分。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委会审定后在七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二、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录取控制分数线
1.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530分; 财经类 610分;
建筑类、社会公共事务类 540分;
电子类 580分; 机械类 590分;
旅游类 520分; 信息类 558分;
轻化工 570分; 师范一类 655分;
师范二类 230分。
2.对口招生高职班(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建筑类、财经类、电子类、机械类、旅游类、社会公共事务类、医护类、轻化工类、材料类 220分;
烹饪类 325分; 服装类 360分;
信息类、师范一类 260分。
三、藏文、彝文一类模式录取控制分数线
1.藏文专业:文科:本科 266分,专科 152分;
理科:本科 174分。
2.彝文专业:文科:本科 298分。
3.藏、彝文一类模式预科 文科 250分;
理科 195分。
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系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75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8分,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240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①理论作曲(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65分;专科总分55分。
②音乐表演(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总分7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总分6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
2.音乐师范类专业
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70分;专科总分230分。
①理论作曲(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65分;专科总分55分。
②音乐表演(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总分7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总分6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
2.音乐师范类专业
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70分;专科总分230分。
三、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专业:本科总分315分;专科总分290分;
2.播音主持专业:本科总分240分;专科总分210分;
3.舞蹈、时装表演专业:本科总分285分;专科总分240分。
2.播音主持专业:本科总分240分;专科总分210分;
3.舞蹈、时装表演专业:本科总分285分;专科总分240分。
四、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00分。
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69分;专科总分62分(三州考生52分)。
达到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参加文化高考后、通知高考成绩之前,按县(市、区)招办安排的时间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达到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参加文化高考后、通知高考成绩之前,按县(市、区)招办安排的时间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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