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招生考试信息网 > 招考信息 > 普通高考 > 招生信息 > 正文
教育部部署: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应急措施
日期:2005-06-15 13:22:00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本报讯 虽然2005年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全国不再作统一要求,但为确保外语考试顺利进行,教育部日前敲定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在内的外语听力考试时间。以往听力考试考生遇到偶发事件,各地考点的处理办法不同,为此教育部出台了统一的应对措施。
      教育部规定,听力考试必须在该科目考试开始时进行,不得将其移至该科目考试后半段时间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8日14:30考生入场,15:00听力考试开始。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播放情况并保持整个考场的安静,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在此期间,巡考员和其他人员应尽量减少在考场外的走动,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考场。
      教育部要求,各考点配备的听力播放设备和备用设备,要在考前进行播放设备的试运行,确保播放质量。听力考试期间, 各考点要有熟悉听力播放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术人员,要配备相应语种的教师。播放室必须有人监听,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播音声源附近不能有任何噪音干扰和电磁干扰。手机、呼机等容易引起干扰的设备、物品必须关机。同时,每个考点要有至少一份备用听力磁带,并要确保听力考试进行时电力供应的保障。
      教育部要求,对听力考试中可能出现的播放、电源、广播系统等问题及其他偶发事故,各类考点必须制订应急处理预案。对偶发事件,各考点应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报省级考试机构。有问题的磁带应单独保存,考后送省级考试机构复查。在考试结束后,省级考试机构应及时将所有偶发事件及其处理结果的详细报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

摘自《招生考试报》2005--5

院校快讯
浏览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