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12-27 11:03:00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川招委(2005)69号
各报考点,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了做好我省200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200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招生,坚持公平、公正选拔新生。
二、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建立健全、落实各项保密制度,确保试卷安全。
三、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完善办法。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11月底前,各报考点将本考点主考、副主考人选名单书面报省招办(见附表一);各招生单位将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名单报省招办备案(见附表二)。
四、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12月底前,各报考点、各招生单位与省招委签订目标责任书(见附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报考点、各招生单位要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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