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湖南省教育厅目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执行招生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在招生、学生“转学”工作中,使用非正当手段,用金钱或其他优惠条件买卖生源;严禁向组织提供生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宣传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严禁以"转学"为名,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