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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省2007年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及五年制高职专科转录准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3-13 10:23:00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四川省2007年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及
五年制高职专科转录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高职学院、中职学校:
        为顺利做好我省2007年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及五年制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专科,含艺、体)学生转入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学习的工作,现将《四川省2004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录取库》下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载《四川省2004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录取库》
二、核实转录学生基础信息,做好转录工作准备
        各招生学校根据《四川省2004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库》及本校2004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新生名册,核准现仍在校就读的学生转录资格,核准本校应转录学生基础信息、转录科类。学生基础信息变化或者有差误的,应按照《四川省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及五年制高职专科学生转录办法》(川招普[2006]25号附件1)的要求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做好更正准备工作。
        2004年未经省招办录取的五年制高职专科学生,一律不予转录。
院校上报、核对计划
        各相关院校到省教育厅计财处上报分学校、分专业计划(师范学校、中职学校还需带上与普通高校签定的协议书,并与对口的普通高校衔接好招生计划、专业等),经教育厅计财处核准后,院校按教育厅计财处下达的招生计划,与省招办计划科核对分专业招生执行计划。
四、提出转录办法修改意见
        各院校要根据本校转录工作实际情况,对四川省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及五年制高职专科学生转录办法(详见川招普[2006]25号)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于3月25日前反馈省招办中专科。
五、召开转录工作培训会议
        省招办将根据各院校提出的转录工作修改意见,制定出《四川省2007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学生转录办法》,并于四月中旬组织相关院校召开转录工作培训会。
转录培训会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省招办(章)
                               200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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